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
各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章程》(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2012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)的规定,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。本年度的单位会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单位及时将会费转账到学会账户(新会员按照理事单位标准缴纳)。
联系人:袁埜 电话:67060332 地址:苏州大学材化部
E-mail:scci_sz@163.com
特此通知。
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
2016年9月20日
附件:1. 缴费标准。
团体会员理事长单位每年5000元,副理事长单位每年3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,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
2. 学会银行账号。
收款单位: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苏州分行苏大支行
银行账号:325605000018010112884
苏化会(2016)2号__关于征收2016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.doc